贫困户的分类标准如下:
绝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相对贫困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628—865元之间。
低收入人口:
年人均纯收入在866—1205元之间。
一般收入和高收入:
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此外,贫困户还可以根据其他因素进一步细分,例如:
有劳动力且有技术的贫困户 。有剩余劳动力且可输转的贫困户
。
有一定劳动力可打零工的贫困户。
无劳动力的贫困户。
一般贫困户:
家庭成员中有劳动力,但无人享受低保。
低保贫困户:
家庭成员中有劳动力,也有家庭成员享受低保。
五保户:
主要包括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脱贫不稳定户:
已经脱贫但收入不稳定,存在再次返贫风险的家庭。
边缘易致贫户:
收入水平略高于贫困线,但因各种原因容易陷入贫困的家庭。
突发严重困难户:
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状况急剧恶化的家庭。
这些分类有助于政府和社会各界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采取更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实现精准扶贫。建议根据最新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优化贫困户的分类标准,以确保扶贫资源的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