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手续和证件:
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离婚协议书: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子女出生证明 (如有子女):用于证明子女的身份和抚养情况。财产证明
(如有):如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和其他财产清单等,用于证明财产分割情况。
债务证明(如有):用于证明债务分割情况。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诉讼离婚
离婚过程中,双方需注意以下事项:
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交申请。
协议离婚存在冷静期,一般为30天,期间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诉讼离婚需经过法院的立案、调解、审理和宣判等程序。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手续和证件,并遵循法定程序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