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创设之诉,是指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来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形成之诉的特点在于,它涉及的是法律关系的变动,这种变动是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实现的。
形成之诉的种类包括:
要求解除收养关系之诉:
例如,当事人请求法院解除已经存在的收养关系。
要求撤销买卖合同之诉:
例如,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已经签订的买卖合同。
第三人撤销之诉:
这是第三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进行撤销或者变更的诉讼。
形成之诉的提起是基于当事人对某些形成权的行使,这些形成权需要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实现法律关系的变动。形成判决一旦作出,就会产生形成力,使权利关系及法律关系发生相应的变动。值得注意的是,形成判决并不具有像普通判决那样的强制执行内容,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户籍登记等,广义的执行也是可能的。
综上所述,形成之诉是一种重要的民事诉讼类型,它通过法院的判决来实现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