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因某种原因没有钱缴税,需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注销:
注销前的准备
报告未开展实际经营情况:个体户若三年未报税且无经营、无收入,可以向税务局报告未开展实际经营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销登记流程:注销公司需要先到国税机关领取并填写注销表格,缴销发票,并获取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然后,到地税局补税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接下来,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社保注销手续,并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最后,携带相关文件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特殊情况的处理
未领用发票且无欠税的个体户:可以办理简易注销,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注销手续,无需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
非正常户的处理:非正常户需要先到办税服务费大厅提交注销申报表,并缴纳所欠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然后,提供纳税情况和解除非正常状态的理由说明,并盖上公章。在电子税务局终止非正常户申请后,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税务局会下发《解除非正常户通知》。
注销所需材料
一般注销所需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等。
简易注销所需材料: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则无需提交税务和社保的注销证明,直接到工商部门申请即可。
注销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清税证明:注销公司前必须先进行清税,获取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未报税的公司不能直接注销,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手续。
通知债权人及登报公告:清算组在成立10日内需要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的30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起45日内,需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