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执行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提交申请
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解除执行。
提供执行完毕或和解协议的证明文件。
法院核实
法院将核实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
如果文件齐全且真实有效,法院可以决定解除执行。
补充材料
如果提交的文件不齐全或有疑义,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听取意见
如果被申请人对解除执行申请有异议,法院将听取双方意见,并进行调解。
申诉复议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解除执行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
其他情形
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了生效判决,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
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2年,期满后,法院会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信息。
请根据具体情况,遵循上述步骤操作,或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