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基数确定: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非常规性奖金。
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赔偿金
计算方式:如果是违法辞退,赔偿金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即2N。
注意事项
工资基数: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的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工资和非常规性奖金。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补偿年限:对于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协商解除与预告性辞退:
协商解除:N个月工资。
预告性辞退:N+1个月工资。
违法解除:2N个月工资。
这些规定确保了离职补偿金的公平性和合法性,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计算和支付,以避免因补偿金计算不当而产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