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犯是指那些实施的行为具有造成法益侵害的危险,但尚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危险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罪名:
1. 放火罪
2. 决水罪
3. 爆炸罪
4. 投放危险物质罪
5. 破坏交通工具罪
6. 破坏交通设施罪
7.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8.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9.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10.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11.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2.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3. 危险驾驶罪
危险犯的行为可能构成既遂或未遂,具体取决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刑法对危险犯的规定旨在防止公共危险迅速蔓延,全面保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