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烟囱的管理主要涉及 环保部门和 城市管理部门。
环保部门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此外,现行《大气法》规定,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城市管理部门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环境管理,包括违章建筑、违法广告等,其中也包括有安全隐患的饭店烟筒。
建议
环保部门主要负责油烟排放的环保标准和监管,对于未达标排放的餐饮店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城市管理部门则负责城市整体环境管理,包括烟筒的安全隐患等。
因此,如果饭店烟囱存在环保方面的问题,建议首先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如果涉及到城市管理和安全隐患问题,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反映。这样可以更有效地解决问题,确保饭店烟囱合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