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的房子属于安置性质的房子,是政府为了改善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而推出的民心工程。这类房屋通常是由政府主导进行改造,其土地是由国家划拨的,因此与商品房有所区别。
根据土地性质,棚户区改造房可以分为两种:
1. 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棚户区改造房:这类房产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例如持有满五年,并缴纳相关税费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成为拥有完整产权的商品住宅,可以自由买卖过户。
2. 集体土地性质的棚户区改造房:这类房产通常属于小产权房,个人往往无法办理过户,因为产权属于集体,只有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所以这类性质的房产不能正常交易买卖。
需要注意的是,棚户区改造房在五年内一般不能买卖,期满后满足条件可以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