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禁止的行为主要分为几大类,包括公司章程规定、设立公司、出资、决策议案、上市股权、财务资助、所有者权益、公司清算等行为类型。具体禁止行为如下:
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行为
禁止玩手机、抽烟、谈恋爱、打架、用电脑上网、穿性感暴露的衣服等。
设立公司的禁止行为
禁止以实物作价出资,除非该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建筑物、设备、原材料等,并且可以估值和依法转让。此外,设立担保的财产和租赁的不动产不得作为实物出资。
出资的禁止行为
禁止抽逃注册资本、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未经核准擅自变更或终止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非法集资或变相集资、拒绝或阻碍监管、不按规定提供报表或提供虚假报表等。
决策议案的禁止行为
禁止未经集体研究而擅自决定重大事项,如低价出售公司资产、以公司资产对外提供担保、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谋利等。
上市股权的禁止行为
禁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挪用公司资金、违反公司章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回扣、违反忠实义务等。
财务资助的禁止行为
禁止未经批准擅自决定提供财务资助,特别是禁止对高含硫化氢油气层进行试气作业等高风险活动。
所有者权益的禁止行为
禁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侵占公司财产、接受他人贿赂、未经集体研究擅自以公司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
公司清算的禁止行为
禁止在清算过程中隐匿公司财产、私分公司资产、违反法定程序进行清算等。
这些禁止行为旨在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防止内部人员滥用职权和损害公司利益。建议公司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详细列明这些禁止行为,并加强监督和惩处力度,以确保所有员工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