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的计算起点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劳动合同签订之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龄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一天算起。
用工之日
对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施行以后招用劳动者的,以用工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
报到之日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前,工龄是从劳动者去用人单位报到,正式上班的那一天算起。
社会保险档案建档之日
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之后,工龄从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建档的那一天算起。
实际工作之日
劳动者必须实际工作,包括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才能开始计算工龄。
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
对于工人参加普通大中专院校考试上学,毕业后重新派遣的,其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正式工以招工时间为准,合同工或长期临时工按照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
补缴养老保险费之月
对于在同一单位被招收正式职工之前有临时工记录的,一般情况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从补缴保费之月为工龄起始之月。
综上所述,工龄的计算起点可能是劳动合同签订之日、用工之日、报到之日、社会保险档案建档之日、实际工作之日、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或补缴养老保险费之月,具体依据相关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