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的管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是具体的管辖规则:
一般情况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情况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向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多被告情况: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综上所述,赡养纠纷的管辖地主要取决于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如果涉及多个被告且住所地不一致,原告可以选择向自己的住所地或任一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规定旨在为老年人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提供便利,避免因行动不便而难以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