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小朵机电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张红、大连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嘉隆启恒五金经销部、沈阳垚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辽阳恒盛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张红、大连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嘉隆启恒五金经销部、沈阳垚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辽阳恒盛置业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济南小朵机电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Part 1
被执行人信息
张红,女,1981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姜楼镇郭郎王村4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72321198111193563。
大连九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庄河市大郑镇。
法定代表人:孔繁英
沈阳市于洪区嘉隆启恒五金经销部,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西站市场五金建材城西十区3号档口。
法定代表人:张红
沈阳垚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18甲号(512)。
法定代表人:孙伟
辽阳恒盛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天福路38号楼2-3层。
法定代表人:蒋楠
恒大地产集团(沈阳)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7-2号(303室)。
法定代表人:李玉武
Part 2
执行依据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鲁0103民初5852号民事判决书。
Part 3
执行标的
310516.19元本金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诉讼费等。
Part 4
悬赏金额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济南小朵机电有限公司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20%给予举报人悬赏金。
Part 5
举报方式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1-82567161,联系人:王法官
特此公告!
二O二五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