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追诉期一般为 三年的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这一规定主要适用于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未处理的财产在离婚后发现的,权利人可以在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撤销权消灭:
如果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损害赔偿时效:
因夫妻一方存在转移、隐藏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特殊情况下延长:
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离婚追诉期一般为三年,但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案件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