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荔法院速裁庭受理了四件同一原告,不同被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推动纠纷圆满解决,干警先后两次前往西安市长安区草莓种植园区了解案件情况,最终四起案件均调解结案,并当即履行。
四被告系浙江在西安市长安区的大棚草莓种植户,2023年12月,从原告大荔县某农膜有限公司处购买了大棚膜,因购买的农膜透光度不够,导致了四被告草莓减产,于是四被告拒绝支付原告大棚膜尾款共计30000余元。原告2024年7月起诉后,速裁庭干警第一时间赶赴西安市长安区,但因草莓已经销售完毕,四被告均已回浙江老家失去联系,四起买卖合同纠纷就此搁置。经沟通原告同意先作撤诉处理。2025年3月,原告再次诉至法院,速裁庭干警得知四被告再次到长安区种植草莓,便第一时间组织法官干警再赴西安市长安区。

在草莓大棚里,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据理力争。承办法官经过耐心细致地询问后,从法理依据到人情常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先告知原告诚信是根本,质量是保证,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对四被告进行普法宣传,告知在遭受损失时,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提起诉讼,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同意各退一步,当场签字按下红手印,并立即结清了涉案货款。

(本案截图)
下一步,大荔法院速裁庭将进一步推进民商事案件“快审、快调、快结”,将便民、利民、服务于民放在办案首位,把“如我在诉”的办案理念贯彻每一起案件的始终。
作者:庞园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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