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要提交双方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就医材料
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诊断证明、处方、医疗费发票、住院费用明细等相关就医材料。
误工证明
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所减少的收入情况证明、工资流水清单等。
护理证明
雇佣护工的,需出具与护理单位的用工协议及护理费票据。
营养费证明
就诊医院出具的需要加强营养的证明及营养费票据。
司法鉴定报告及鉴定发票
因伤致残需确定伤残等级,或者需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或者需确定后续治疗费用的,应聘请相关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并提供鉴定报告及发票。
交通费发票
因治疗、评估鉴定等产生交通费的,应提供相关票据。
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及关系证明
被扶养人的身份证明、与被扶养人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明及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等。
受损车辆修理费用的发票及修理项目清单
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行驶证,并提交车辆修理费发票及修理明细。
其他相关证明
受害人死亡的,需提供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及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当事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开具的有关当事人的收入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