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人行横道、网状线、公共汽车站违法停车。
在设有停车泊位路段未规范停放或在泊位外停放。
在学校周边道路已设置有机动车专门接送通道,但仍占用行车道停车。
电动车随意占道停放。
占用“消防通道”的以及侵占城市绿化违法停车。
在禁止停车区域内停车,例如特殊单位门口设置的黄色禁停区。
在斑马线上停车,影响行人出行和安全。
将车停在盲道上,违反相关法规。
在马路黄线上停车,明显违章行为。
在禁停标识下停车。
在灰线泊位内停车,即在被取消的泊位内停车。
自行车道停车阻碍非机动车通行。
人行道停车阻碍行人通行,尤其是在较宽的街路大幅占用人行道停车。
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
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
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
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
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
建议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上述违停行为,以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