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大连户口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满足一定的条件。以下是详细的办理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学历或职称证书、任职命令(适用于正处级以上人员)、特困证明(适用于特殊困难情况)、转业干部落户证明等。
申请准迁证明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如果需要发放准迁证,则到市、区公安局户籍(政)科办理。
办理户口迁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办理入户手续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特定人群的额外要求
引进人才:需要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原籍户口簿、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
两地生活人员:需要提供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双方的户口簿、结婚证书等。
军转干部:需要提供市、区军转办出具的转业干部落户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且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购房3年内不得交易,所购房产时间应为政策出台后的时间。
办理时限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指导和确认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