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监事的职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公司财务
监事有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阅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并要求董事会提供必要的报告。
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监事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他们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监事有权提出罢免建议。
纠正不当行为
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并在董事会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职责时,由监事召集和主持该会议。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监事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和审议。
提起诉讼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监事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职权
监事还可以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列席董事会会议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会议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
调查公司经营情况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聘请外部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责任
监事应对其监督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罢免和建议纠正,以及财务监督中的责任。
综上所述,监事的职务涵盖了财务检查、监督管理层、提议和召集会议、提起诉讼以及执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这些职责旨在确保公司的合规运营和股东利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