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代理包括以下几种:
律师:
律师作为专业的法律人士,具备代理仲裁案件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常见的仲裁代理人。
当事人的近亲属:
当事人的近亲属可以代理其进行仲裁活动,需要提供相关的亲属关系证明。
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社会团体或单位可以推荐人员作为代理人,这通常需要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许可。
其他公民:
其他公民在具备正当理由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作为代理人。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可以作为仲裁代理人,但需要符合相关资格和条件。
劳动者的近亲属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
这类人员也可以代理劳动者进行仲裁活动,但需要得到仲裁委员会的许可。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这些公民在得到仲裁委员会许可的情况下,也可以代理当事人进行仲裁活动。
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的公民:
这类公民具备专业的法律资格,可以作为仲裁代理人。
获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公民:
具备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人员也可以代理企业进行仲裁活动。
从事法学研究、教育工作的公民:
这类公民因其在法学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也可以作为仲裁代理人。
从事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企业协会工作的公民:
这类公民因其在相关组织中的工作性质,也可以作为仲裁代理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
除了上述人员外,法律还可能规定的其他法律工作者可以作为仲裁代理人。
需要注意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不适合作代理人的人,不能作为劳动仲裁代理人。代理人是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代理活动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