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显著性:
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消费者识别,能够明显区别于其他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以及他人的商品或服务标志。
独占性:
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和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这种独占性确保了商标的独特性和唯一性,保护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维护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价值性:
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服务质量和企业信誉、形象。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商品的附加值。
市场竞争性:
商标是一种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具有市场竞争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通过商标来提升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识别性:
商标应当能够起到区别商品来源或服务提供者的作用,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法律性: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受到法律的保护和规范,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其他任何企业都不得仿效使用。
综上所述,商标的特性包括显著性、独占性、价值性、市场竞争性、识别性和法律性。这些特性共同构成了商标的基本属性和功能,使其在商业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