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方式是指公司以什么方式就公司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议。具体来说,不同组织形式的公司的议事方式有所不同:
股东会
定期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会议应当按时召开。
临时会议: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临时提出召开股东会议。
议事范围: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及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
监事会
定期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由监事提议召开。
议事方式:通过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来进行决议,具体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按其章程的规定办理。
表决程序: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并且需要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总结: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主要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议事范围广泛,涉及公司经营的各个方面。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也是通过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进行,具体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以公司章程规定为主,同时需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详细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并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明确,以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