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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证在哪里办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5:22:26    

长期居住证应当在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外地人员在《居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居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 《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作废。《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居住证》。

3. 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房屋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到你租房居住的当地居委会警务室处申请登记居住信息,将居住信息录入到全国公安网上公示居住。如果你刚好赶上人口普查就不需要刻意到警务室去登记了,你只要被查到,警务员普查完回去就会给你录入登记的。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5. 申请人到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派出所登记填表,申领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基本信息,申领人领取领证回执用二代证阅读器采集申领人照片,受理办证申请,按预约时间或之后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6. 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律师解析: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法律依据为《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明、照片及居住、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前往公安机关办理。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就业或就读证明等。

选择离自己居住地最近的公安派出所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需要在线办理,可以关注当地公安机关的官方小程序,按照指引完成网上申请和材料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