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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户口要多久时间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04:18    

申请户口所需的时间主要取决于申请的类型、所需材料的齐全程度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审批流程。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的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出生登记、死亡登记、户口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除外)的变更、更正、分户和并户、市内户口迁移(因投靠直系亲属和分户、购房、换房等)、公民出国(境)注销户口和回国(入境)恢复户口、公民入伍注销户口和复员、转业军人回原籍落户、被判处徒刑、劳教人员注销户口和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回原籍落户、高校录取学生、高校学生转学、退学户口迁移和高校学生毕业落户、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以及公务员、职工调动等,经组织、人事、劳动等部门批准,迁入地市、县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的户口迁移等,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办理。

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

公民变更姓名、民族,更正出生日期、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含农转非)落户、复员、转业军人异地落户、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异地落户等,凡办理下列需经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对证明材料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当场受理并填写《办理户口责任书》。

调查核实和上报审批

公安派出所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经审查,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申报事项,应当在接到公安派出所的上报材料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或者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地、市级公安机关;地、市级公安机关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其他特殊情况

对于需要上报县(市、区)以上公安机关审核、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总体办理时限为: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并上报,县(市)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地、市级公安机关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最终公安派出所2日内通知申请人。

建议

提前准备:确保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齐全,并按照要求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

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时限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跟踪进度:在提交申请后,可以通过电话或网上查询等方式跟踪申请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所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