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是指 与实际交易情况不符的开具发票行为。具体来说,虚开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没有实际业务而开具发票:
例如,没有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而开具发票。
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
包括物品名称、数量、金额等与实际不符。
虚构交易主体或交易事项:
例如,通过虚构交易主体或交易事项来虚开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或介绍他人虚开:
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等。
虚开发票不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刑事责任。
建议: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虚开发票带来的法律风险和财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