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常识 >

政府合同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19:16    

政府合同种类繁多,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和分类方式进行划分。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政府合同类型:

服务合同

包括咨询、评估、审计、培训等服务。

采购合同

涉及货物、工程、服务的购买。

工程合同

涵盖建设、改建、扩建、拆除等工程活动。

租赁合同

包括不动产、动产及其他财产的租赁。

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款一经约定,一律不得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

单价固定,数量不固定,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或工程量进行结算。

成本补偿合同

按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利润即酬金来确定总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行政机关代表国家与相对人签订,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出让给相对人。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合同

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作为发包方,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作为承包方。

公用征收补偿合同

行政主体为了社会公共利益,征用相对人的财产并给予补偿。

国家科研合同

行政机关与科研机构之间就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签订的协议。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由地方政府规章调整的行政合同。

国家订购合同

行政机关基于国防和国民经济的需要,与相对人之间签订的订购有关物资和产品所达成的协议。

公共工程承包合同

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与建筑企业签订的建设某项公共设施的协议。

计划生育合同

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与育龄夫妇之间就生育指标及优惠达成的协议。

这些合同类型在政府采购、国有资源管理、公用征收、科研、企业承包、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多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旨在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共利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