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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户主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1:42:46    

签户主需要以下证件和材料:

自立户主

独立的房产证明(农村不强调)。

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足够的申请理由。

申请分户

身份证。

户口簿。

结婚证。

房产证明。

分户申请。

单独立户

房产证或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变更户主

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其他特殊原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签户口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政策内生育的提供相应的生育服务证或审批表。

超过一个月申报的,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转户主

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新户主身份证原件。

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

其他特殊原因: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建议:

在办理签户主手续时,务必携带所有相关证件和材料,并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进行申请。

如果涉及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手续和证件齐全,以便顺利完成户主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