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的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生育津贴
对女职工生育期间进行补偿,以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
营养津贴和围产期保健津贴
为产妇提供营养和保健方面的补贴。
一次性生育津贴
针对特定情况,如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提供的一次性补偿。
产假津贴
补偿给单位,用于支付产假期间工资。
计划生育手术费
包括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绝育手术、复通手术等的补贴。
报销标准如下:
正常分娩:享受三个月产假津贴和1500元生育生活津贴。
难产(含剖宫产):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和2000元生育生活津贴。
多胞胎生育: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生育津贴和2000元生育生活津贴。
怀孕4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和600元生育生活津贴。
怀孕4个月以内流产或宫外孕: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相关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