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的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普通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政策
普通门诊可报医疗费用不设封顶线。
住院医疗费报销政策
起付标准: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两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按其中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标准计算。
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按照住院医疗费结算,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具体报销比例未在摘录中详细说明,但可以参考杭州市的统一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报销政策
建德市的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未在摘录中详细说明,但可以参考杭州市的统一政策。
医疗困难救助待遇
建德市的医疗困难救助待遇未在摘录中详细说明,但可以参考杭州市的统一政策。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惠政策
参保人员在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或经签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至其他医疗机构继续治疗的,转诊有效期内门诊医保起付标准减免300元。
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患者在签约医生处,治疗性药品的单次配药量可延长至12周。
报销流程
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
办理人需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至建德市保险基金管理局。
等待受理部门审核、结算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领取报销单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即可进行报销。
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