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黑名单的期限如下: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后,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拖欠工资“黑名单”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自作出列入决定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且自列入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由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于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决定将其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
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国企黑名单的期限根据不同类型和情形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年
拖欠工资“黑名单”:首次列入1年,之后可能因未改正违法行为或再次违法而续期2年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般2年,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年,积极履行义务可提前删除
建议在面临黑名单处罚时,企业应尽快履行相关义务以争取提前移出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