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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拆迁权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3:43:46    

拆迁权是指在旧城改造、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中,政府依法征收房屋的权利。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并且可以获得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此外,被拆迁人还享有知情权、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重新申请评估和鉴定被拆迁房屋价值的权利等。

具体来说,拆迁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

被征收人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获得补偿的权利:

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知情权: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包含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申请复核和鉴定的权利:

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被征收人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拒绝权利:

被征收人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补偿方案或行政命令,并可以行使违法举报权。

这些权利保障了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使其在面临房屋被征收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