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是指 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是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这种制度下,职工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允许职工根据工作需求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具体适用对象包括:
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中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应确保职工享有休息休假权利,并采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以保障职工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