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可以办理以下事项:
落户:
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居住地。
社会保障: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住房保障:
按规定申请政府公租房。
驾驶证申领: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
出入境证件:
办理因私出入境证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身份证换领、补领: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
职业资格:
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登记,申领创业、失业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教育服务:
与其共同居住的子女按规定参加居住地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考、高考。
社会事务管理:
依法参加居住地社区组织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
法律援助:
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调处纠纷,提供法律援助。
其他服务:
享受国家、省和居住地所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事项。
健康公共服务:
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获得避孕药具,接受避孕节育检查和手术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在指定医疗机构接受限价收费的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服务,与其共同居住的未成年子女接受儿童预防接种、计划免疫等服务。
金融服务:
利用有效的居住证绑定银行账户,查询账内余额,办理汇款、转账等业务。
劳动就业:
享受免费就业信息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
其他便利:
包括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等。
以上是居住证可以办理的主要事项和享受的权益,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