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民间借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自愿性:
借贷双方必须自愿达成借贷协议,不存在欺骗、恐吓或威胁等非法手段。
资金来源合法性:
出借的资金必须是出借人合法拥有的自有资金,禁止使用他人资金进行转贷。
利率合法性:
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通常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借贷目的合法性:
借款用途必须合法,不能用于非法活动。
合同形式:
借贷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但必须能够证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民事行为能力:
借贷双方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书面合同:
如果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应当有明确的书面文件,如借款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形式。
抵押或担保:
如果涉及抵押贷款,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
禁止高利贷:
禁止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以及以非法方式获取资金转贷。
禁止非法吸收存款:
出借人不得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或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
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依据《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借贷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则通常是合法的,并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存在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情况,该借贷行为可能被视为非法,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