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起诉书。
身份证、户口本。
家庭财产清单。
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有子女,则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提供法院开具的判决生效单。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据、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等。
其他补充材料:
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还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夫妻共同财产证据,如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书、车辆登记书、存折和银行流水等。
分居证明,如分居协议、暂住证、租房合同等。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文件,以确保离婚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