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疗保险中断后有以下规定:
中断缴费的次月1日起 ,停止享受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但其个人账户余额可继续使用。连续参保时间:
指参保人在本市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连续时间。如果参保人在医疗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宽限期:
深圳市对医保中断设置了“宽限期”,以前是1个月,近年已经延长至3个月。即参保人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当年至次年6月30日)累计中断参保不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后其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合并计算;超过3个月的,重新计算。
中断期间不享受医疗报销等一切医保待遇,且重新缴纳后需要等待一定期限才能恢复使用,具体等待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深圳医疗保险中断后,如果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可以通过重新缴费恢复享受医保待遇,并且中断前后的连续参保时间可以合并计算。如果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则连续参保时间需要重新计算,且会有一定的等待期才能恢复使用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