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期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超载行为的扣分标准如下:
客车超载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性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性扣6分。
货车超载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性扣6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性扣3分。
建议
春运期间,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超载,以确保行车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