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员被限制出行的时间一般为 2年,具体情形如下:
一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的期限为两年。若在这段时间内未履行义务,限制期限可能会延长。
特殊情形:
若失信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限制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提前解除: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从而解除限制。
因此,失信人员限制出行的时间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履行义务及具体情况。建议失信人员尽早履行义务,以解除相关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