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诊所或药店需要以下手续和条件:
药品经营许可证
这是药店或诊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必备许可证,需要通过药监局申请。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如果药店或诊所销售医疗器械,还需要申请这个许可证。
营业执照
这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证件,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
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是企业纳税人的身份证明,需要在税务部门办理。
卫生许可证
这是药店或诊所开展业务的基本条件之一,需要在卫生部门申请。
健康证
这是药店或诊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证明,需要在卫生部门办理。
执业药师证
开药店还需要执业药师证,如果销售中药,则还需要中药的执业药师证。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开诊所需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满5年。
其他相关证件
根据具体的诊所或药店类型,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证件,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现场验收和GSP认证
药监局会对申请药店进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且药店需要施行GSP认证。
诊所布局和设施
诊所的布局要符合相关规定,包括诊疗室、候诊室、药房、休息区等区域划分,并且需要具备相应的医疗设备和设施。
其他材料
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如诊所备案信息表、房屋平面布局图、产权证件或租赁使用合同、医师和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证明、诊所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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