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部门,即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是负责 查处违纪党组织、党员,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及公职人员的机关。其主要职责包括:
纪律检查
对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
对违反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或取消处分。
行政监察
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是否违法、违纪或不廉洁行为。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和申诉。
党风廉政建设
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推动反腐败工作。
监督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活动,防止和查处腐败现象。
调查与审计
根据案源线索展开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与公安、检察院、审计等单位协查案件,取得相关证据。
教育与宣传
对党员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
宣传和贯彻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管理与培训
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管理纪委、监察局向政府工作部门派出的纪检、监察机构。
其他职责
参与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廉政监督工作。
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纪检部门通过上述职责,旨在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促进政府行政机关的廉洁和效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