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是由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案件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后,最终由人民法院进行审判。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具体判刑的地点通常是在法院的审判庭进行,但对于在监狱服刑的罪犯的减刑和假释案件的审判,一般会在监狱内的法庭中进行。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