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应计入会计中的“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科目。当单位从员工工资中扣除个人社保费用时,这部分费用也应记为“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直到实际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具体的会计分录如下:
1. 缴纳社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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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计入公司)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要从工资中扣回)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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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从工资中扣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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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要从工资中扣回)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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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会计分录反映了个人社保费用在会计处理中的正确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