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
(2023年7月5日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二、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模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论述,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物质和精神的关系,有形有感有效、久久为功做好各项工作,全面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
(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始终牢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做任何工作、办任何事情都赋予其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既“管肚子”又“管脑子”,既做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也做大量“润物细无声”的事情,既抓当前又抓长远。健全法规政策前置审核、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出台法规规章、制定政策性文件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基本前提,都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编辑:张璐
编审:赵宗杰
终审:刘畅
总监制:肇慧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