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县牛郎织女地标雕塑因造型设计和高昂造价等问题,此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7月17日,南都记者从平顶山联合调查组获悉,经查,鲁山县委、县政府在雕塑项目动议、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决策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招、围标串标、价格虚高问题。与该事件相关的鲁山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涉嫌围标串标的公司负责人和员工等多人已获刑。

鲁山县牛郎织女雕塑。
南都此前报道,2023年8月,河南鲁山县花费715万元建造了一座牛郎织女地标雕塑,因造型设计和高昂造价等问题遭民众质疑,引发关注。8月29日下午,鲁山县政务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该事件正在调查处理,后续情况将发布官方通告。同日晚,鲁山县发布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领导予以免职,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并对项目设计、工程造价、招标流程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查。
7月16日晚,平顶山市联合调查组再就“鲁山县花费715万元修建牛郎织女雕塑”一事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2023年8月25日,鲁山县“花费715万元修建牛郎织女雕塑”一事引发舆论关注。事件发生后,平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进驻鲁山县对媒体和网民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核实。2023年9月8日,联合调查组将初步调查结果在全市有关会议上进行了公开通报,此后在全市和鲁山县有关会议上又进行了多次通报。2025年7月10日,相关媒体对鲁山县牛郎织女雕塑事件调查结果进行质询,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此份通报公布了关于项目决策和项目先建后招、价格虚高的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显示,经查,鲁山县委、县政府在雕塑项目动议、决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决策不规范、监管不到位问题。2023年9月8日,由平顶山市纪委监委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鲁山县分管副县长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经查,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先建后招、围标串标、价格虚高问题。经聘请第三方工程咨询公司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核算,核定结算造价为2071949.29元,并据此结算。依据调查结果,2023年8月29日,对在项目实施中存在失职失责、负有领导责任的时任鲁山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党某亮予以免职处理;2023年9月14日,对鲁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项目招投标的分管副职李某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后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涉嫌围标串标的睿泽艺术(深圳)有限公司依法处理,2025年2月18日,该公司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实际控制人马某亮,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工作人员何某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三人分别被处罚金人民币2万至3万元。
平顶山联合调查组还提到,对于鲁山县牛郎织女雕塑事件调查结果通报不及时问题,其表示诚挚歉意。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以此为鉴,举一反三,抓好源头管理和日常监管,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采写:南都记者 张倩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