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耕劳作期间
部分驾驶员为了“少跑”一趟
抱着侥幸心理“挤一挤”
殊不知
“超”出来的是危险!
“挤”出来的是隐患!
“超员载客”、“超员乘坐”
这件事,千万不能做!

案例一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7日
违法地点:松山区老大线
车牌号码:蒙D180**
违法行为:核载6人,实载19人,超员13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案例二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111线578KM+500m处
车牌号码:蒙A778**
违法行为:核载17人,实载21人,超员4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案例三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111线578KM+500m处
车牌号码:蒙D237**
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案例四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5日
违法地点:G111线578KM+500m处
车牌号码:蒙DR85**
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责令其安全转运乘客。

案例五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4日
违法地点:G111线529KM处
车牌号码:蒙DB7U**
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案例六
违法时间:2025年4月14日
违法地点:G111线529KM处
车牌号码:蒙D551**
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安全 一分不能少
超员 一个不能多
来源:赤峰交警 、我的赤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