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扣除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专项扣除项目
专项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
确定各项目的扣除标准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年不超过12,000元。
住房租金:根据城市不同,每月最高扣除1500元。
继续教育:每年不超过4,000元。
大病医疗:每年不超过80,000元,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
住房贷款利息:每年可扣除1万元,仅限首套住房贷款。
赡养老人:每个被赡养人每年可扣除2.4万元。
计算各项目的扣除金额
子女教育:扣除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12,000元。
住房租金:扣除额 = 实际租金支出 - 1500元。
继续教育:扣除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4,000元。
大病医疗:扣除额 = 实际支出金额 - 24,000元。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 = 12,000元/年(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扣除额 = 24,000元/年(如果为独生子女则为2,000元/月)。
累加所有专项扣除金额
总的专项扣除金额 = 子女教育扣除额 + 住房租金扣除额 + 继续教育扣除额 + 大病医疗扣除额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额 + 赡养老人扣除额。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金额 - 5000元(起征点)-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
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示例计算
假设小李的情况如下:
月收入为1万元。
“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为2000元。
住房租金为4000元。
有一子女上幼儿园,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为1000元。
父母已经60多岁,赡养老人专项扣除为1000元(与姐姐分摊)。
计算步骤: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 = 1万元/月 × 12个月 = 12万元
累计免税收入 = 0元
累计减除费用 = 5000元/月 × 12个月 = 6万元
累计专项扣除 = 2000元/月 × 12个月 = 2.4万元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0元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0元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12万元 - 0元 - 6万元 - 2.4万元 - 0元 - 0元 = 3.6万元
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 (3.6万元 × 3% - 0元) - 0元 - 0元 = 1080元
因此,小李每月需缴纳1080元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