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赃罪的判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
当行为导致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时,可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责任
若单位为犯罪主体,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同的规定处罚。
司法解释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根据犯罪情节、犯罪数额等因素,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升格刑罚
犯罪销赃次数八次以上,或五次以上且累计数额达1万元;
未全部退赃的;
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可能升格为拘役刑。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法律修订和司法解释,请以最新的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