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逼良为娼的判罚主要涉及 强迫卖淫罪。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强迫他人卖淫的,一般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若强迫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则处罚更为严厉,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一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刑法修正案九已废除死刑)。
此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也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时,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古代的法律制度与现代法律有所不同,且存在地区差异,因此具体的判罚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