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追诉期一般为 三年,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得出的结论。具体来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如果权利受损开始满二十年后,人民法院将不再受理此类案件。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益方的申请予以延长。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其他特别约定或法律规定,则应依照其相关最新条款执行。例如,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如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等,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为一年。
此外,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后仍对结果不满,还可以申请再审,通常需要在文书生效的六个月内提出。
综上所述,民事纠纷的追诉期一般为三年,但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类型和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