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经营纳税的流程和所需手续如下:
办理税务登记和备案
在注册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向税务部门申请异地纳税备案。
在经营地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并提交异地纳税备案证明。
缴纳税款
在经营地开展经营活动,按照当地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申请异地纳税抵免
根据异地纳税备案证明,向注册地税务部门申请异地纳税抵免。
注册地税务部门审核抵免申请,确认抵免金额,并将抵免金额从注册地应缴纳的税款中扣除。
注册地税务部门将扣除的抵免金额通知经营地税务部门,经营地税务部门将抵免金额从经营地应缴纳的税款中扣除。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合同延期的,可以向经营地或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管理有效期限延期手续。